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Heilongjiang Province Social Assistance Fund For Road Traffic Accidents

垫付申请流程图

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受害人亲属、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或办理丧葬事宜的殡葬服务机构,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者交强险投保、承保情况无法查明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抢救费交警部门出具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基金垫付申请程序,并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垫付通知书》

丧葬费交警部门出具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出具《尸体处理通知书》,同时出具《垫付通知书》

抢救费垫付申请材料

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通知书

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

诊断证明

住院费费用清单

受害人,申请人身份复印件

情况说明(抢救超7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丧葬费垫付申请材料

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丧葬费用垫付通知书

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丧葬费用垫付申请书

受害人尸体处理通知单

殡葬费用明细清单

受害人,申请人身份复印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抢救费申请审核流程

申请人将所需全部资料递交至救助基金受理网点,救助基金受理网点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垫付一般限额为15万元,超过一般限额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分级审核要求增加审核级次。

丧葬费申请审核流程

申请人将所需全部资料递交至救助基金受理网点,救助基金受理网点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限额不超过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垫付申请付款

救助基金受理网点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垫付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划款拨付垫付款。

垫付费用追偿流程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在垫付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管理 部门送达协助追偿通知书。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机构,并协助机构追偿所垫付的费用

机构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2个工作日内向事故责任人送达《偿还道路交通事故垫付费用通知书》

事故责任人应当自收到机构送达的《偿还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偿还垫付的救助基金。

一次性困难救助申请流程图

救助条件

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致残或死亡,且赔偿义务人无力足额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严重困难确需救助的,受害人或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承担抚(扶)养或赡养义务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受理网点提出家庭严重困难一次性救助申请。

不予救助条件

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救助: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一次性困难救助申请材料

必须准备的材料:

  • 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家庭严重困难一次性救助申请表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死亡证明
  • 家庭严重困难的证明
  •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
  • 直系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人情况说明
一次性困难救助评定标准

一次性救助以受害人家庭为单位申请,仅限救助一次,最低救助金额为1.4万元,最高限额为5万元。具体救助标准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评定伤残等级确定,即救助金额=1万元+4万元*受害人伤残等级赔偿百分比,伤残等级赔偿百分比的确定从第十级(10%)到第一级(100%),每级相差10%,逐级递增。

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并符合一次性救助标准的受害人家庭申请一次性救助的,按照救助限额5万元予以救助。

一次性困难救助审核流程

救助基金受理网点审核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符合救助要求的需在相关网站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以上。

一次性困难救助付款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划拨救助费用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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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Q1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救助哪些内容?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垫付其因为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受害人家庭特别困难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难救助。
Q2
什么人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受害人亲属、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或办理丧葬事宜的殡葬服务机构,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Q3
救助基金可以到哪里提出申请?
发生事故后,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受理服务站(受理网点)提出垫付申请。全省各地区的受理服务站或受理网点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可登陆道路救助基金官网:www.hljdljzjj.com的“网点分布”进行查询。
Q4
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的同时是否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
待申请人申请垫付抢救费结案后,若受害人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
Q5
申请抢救费用的项目包含哪些?
医疗机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Q6
申请救助基金是不是很麻烦,是否需要交纳费用给救助基金经办人员?
在救助基金官网有申请救助基金的具体流程示意图,只需按照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在垫付申请的过程中,无需向任何经办人交纳任何费用。若有经办人向申请人收取费用,请救助基金申请人及时拨打95518进行反映。
Q7
救助基金申请委托给其他人进行办理,是否支付可以比其他程序快一些?或者申请的金额可以高一些?
救助基金的垫付申请按照省管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在救助基金的垫付理算和审核过程中有严格的规则,无论由谁提出垫付申请,其申请流程和理算规则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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