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1日,李生、佟春艳乘坐罗永库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八五六农场407线7公里+200米处与孟庆海驾驶的黑G63A16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佟春艳受伤的交通事故。受害者佟春艳向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提出了一次性困难救助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经审核,该家庭符合《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及相关规定,拟发放一次性困难救助金12000元。
现对上述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29日止。
公示时间内提出异议。
联系电话:0451-82302954
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